用法用量: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
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
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
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
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药师指导: 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严格掌握适应症,在无凝血酶原测定的条件时切
不可滥用本品。治疗期间还应严密观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隐血、血尿
等。选期手术者应停药7天。若发生轻度出血,应即减量或停药。
不可滥用本品。治疗期间还应严密观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隐血、血尿
等。选期手术者应停药7天。若发生轻度出血,应即减量或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