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 去氧孕烯炔雌醇片 |
商品名称: | 美欣乐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口服制剂,其组分为去氧孕烯0.15mg和炔雌醇20μg。 |
规格: | 21片 |
作用类别: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功效主治: | 避孕和月经周期调控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天1次,连服21天,然后停药7天,从停药第8天开始服用下一盒药。最好每天在同一时间服用。在停药期,通常在服用最后一片药物之后 2-3天开始出现撤退性出血,且可能持续到服用下一盒药时还未结束。从未服过激素类避孕药:在自然月经的第一天(月经来潮的第一天)开始服用本品。也可以 从月经来潮的第2-5天开始服用,但建议您在第一个服药周期的最初7天,同时采用屏障避孕法(如安全套)。从其他复合口避孕药改服本品时:最好在服完原避 孕药最后一片活性片的次日开始服用本品(无停药期),但不能晚于原避孕药最后一天停药期(或原避孕药最后一片非活性片)的次日。从单一孕激素避孕药(口 服、注射或皮下埋植)或释放孕激素的宫内节育器改服本品时:可随时改服本品,但在服用本品的最初7天建议加用屏障避孕法。如果原避孕药为埋植剂或宫内节育 器,应在取出埋植剂或宫内节育器的当天开始服用本品。 |
药理作用: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不良反应: | 严重不良反应参见注意事项警告部分。服用复合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可能出现如下不良反应:乳房触痛、乳房疼痛、乳汁分泌,头疼、偏头痛,性欲改变,抑郁,戴隐形眼镜不适,恶心、呕吐,阴道分泌物改变,各种皮肤病,体液潴留,体重改变,过敏等。 |
禁忌症: |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禁服本品;如服用本品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服本品。1.血栓(静脉或动脉)发生或有血栓病史(如深部静脉血栓、肺栓塞、心肌梗塞、脑血管病变); 2.血栓先兆史或有血栓先兆存在(如短暂性缺血、心绞痛); 3.伴血管损害的糖尿病及伴有局部神经病灶的偏头痛。NA4.伴有高甘油三酯血症的胰腺炎; 5.存在血栓高危因素(见注意事项); 6.严重的肝病或既往病史,肝功能尚未恢复。肝脏肿瘤(良性或恶性)或既往病史; 7.已知或怀疑有性激素依赖的生殖器官或乳腺恶性肿瘤; 8.原因不明的阴道出血; 9.已知或怀疑妊娠; 10.对本品有效成份或赋形剂过敏者。 |
相互作用: | 避孕药与某些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可导致突破性出血和/或避孕失败。可诱导肝药酶的药物与避孕药相互作用,可能导致性激素清除增加。这些药物包括:乙内酰 脲、巴比妥盐、去氧苯巴比妥、酰胺米嗪、利福平、奥卡西平、托吡酯、非氨酯和灰黄霉素也可能有此作用。另有报道显示,如同时服用氨苄西林和四环素等抗生 素,可降低雌激素的肝肠循环作用,引起炔雌醇血药浓度降低,从而导致避孕失败。如果需要服用上述药物,则应在服用抗生素的同时及停用抗生素的7天内,加用 屏障避孕法。在服用利福平期间及其停药后28天内,妇女需在服用避孕药的同时加用屏障避孕法。如果在服完本品一盒后仍需服用上述药物,则无停药期,须立即 开始服用下一盒。妇女服用上述肝药酶诱导剂进行长期治疗时,专家建议增加本品剂量。如果高剂量服用本品效果不理想或似乎不满意,例如有不规则出血的情况发 生,建议采取其他避孕措施。 |
注意事项: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H20070069 |
生产企业: | 荷兰欧加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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