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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颗粒

规格:
0.1g*6袋
生产厂家: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97
建议零售价:
¥21.5
库存:
还剩 1
件装数:
单位 300 /件
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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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区域: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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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成份】头孢克洛颗粒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性状】头孢克洛颗粒为加矫味剂的粉末。

【适应症】头孢克洛颗粒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 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 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不良反应】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禁忌】对头孢克洛颗粒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头孢克洛颗粒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头孢克洛颗粒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头孢克洛颗粒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头孢克洛颗粒吸收。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慎用。2.头孢克洛颗粒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97

【生产单位】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江苏省苏州新区金山路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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