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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过期药品能半价换购

2015-08-31 16:40

 来源: 编辑:高少帅

 
    昨日上午,市食药监局联合牟平区食药监局在牟平区富海新城北门广场举行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授牌仪式。据了解,烟台共设243家过期失效药品定点 ......


    昨日上午,市食药监局联合牟平区食药监局在牟平区富海新城北门广场举行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授牌仪式。据了解,烟台共设243家过期失效药品定点 

    回收药店,即日起,市民可将过期药品拿到指定的回收药店进行换购。

    
    全市设243家定点回收药店

    
    食药监部门将定期监督销毁

    
    一直以来,许多市民家里都习惯备有“小药箱”,一般的小毛病自己就“对症下药”,时间一久,药箱里会攒不少过期药。数据显示,平均每个家庭有过期药215粒,其中30%至40%的过期药品随意丢弃。

    
    记者了解到,自2005年烟台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安全用药保健康”活动以来,在市区指定几家“过期药品回收点”,对市民的过期药品进行半价换购。但由于定点药店少,市民对过期药品处理意识淡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科副科长徐远志介绍说,过期药品给药贩子违法回收药品提供了可乘之机,使不合格药品甚至假劣药品流入市场成为可能。此外,随意丢弃药品,也会给环境造成污染危害。


    为对过期药品进行有效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共设243家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对过期药品统一回收,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定期对过期药品监督销毁,原则上每年处理次数不得少于1次。


    药店对过期药品半价换购


    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回收活动


    昨天上午,在授牌仪式现场,定点药店对市民的过期药品进行了回收。记者看到,市民将药品拿到现场后,工作人员对药品的数量、生产厂家和批号等进行逐一登记,并对药品进行估价。“目前,药店对过期药品实行半价换购的方式。”工作人员介绍说,“一盒十块钱的药,回收后,可以到药店任选价值5块钱的药。我们一般在每周六进行集中换购一次。”记者了解到,换购的药品为药店指定的50多个品种,一般为心脑血管、胃肠药、感冒药等常用药。


    “定点回收单位是经过严格审核的,市民可以放心换购。”牟平区药监局局长宋强说,此次牟平区共有14个有资质的药店,每个药店每月开展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活动不得少于1次。


    定点药店不得拒收过期药品


    过期药品将集中存放并备案


    “对于市民的过期药品,定点药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徐远志告诉记者,根据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制度规定,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只面向居民家庭和个人,不含各类组织或单位。定点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对交送的过期失效药品,不得违反承诺拒收。


    在过期药品管理方面,烟台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徐远志告诉记者,对于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销售或流向社会。有销售或外流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定点单位资格,并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定点回收药店必须对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所回收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以及接收人等内  容,并集中存放专库(区)。对回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要按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单独保存。此外,定点回收单位回收记录保管期限不得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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