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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开心人大药房“眼药事件”后续报道

2015-08-31 16:43

 

来源: 编辑:马珂,余亚飞

 




    昨天本台报道的以《市民购药需留心》为题,对顾客投诉开心人大药房一事进行了报道,节目播出后引发关注。今天开心人大药房给出的解释是,李女士投诉的产品不是眼药,是保健品,手续齐全。下面让我们共同对昨天播出的节目进行一下回顾。

  近日,记者接到市民李女士反映我市开心人大药房所销售药品不正规,自己在该药房购买的眼药水使用后造成眼睛酸痛,随即,李女士上网查询了所购买药品的条形码,竟然发现该条形码已经注销:”周六晚上九点多,我去开心人大药房买润洁,去了之后,男导购员递给我一瓶润洁,我也没仔细看,想着大药房可以很放心,买完就回家了,回去了之后一看跟之前买的眼药盒不一样,还以为是改包装了,撕开后往眼睛里滴了几滴,眼就疼的厉害,我又用手机联网查查条形码,买的是眼药,条形码查出来是痛经贴,还显示这个条形码2002年12月11号就注销了,我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也不敢肯定到底是不是假药,但是在网上查的,那也不真,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下,看看怎么处理怎么整改,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于李女士的投诉,该药房临时负责人说:“以前也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既然你是经常来咱们店里消费的,我也是临时负责的,现在只能说先给你调换一盒,你先回家用着,这种情况等领导回来后,我会给他反映一下,如果这一批货确实是有问题的话,肯定会返回厂家的,咱也会追究他们的责任,咱们药房也不是一个客人来了不管什么卖出去之后就永远不来了,以后到后台查查在哪里进的药,这以后的事都一定会处理的。”

  随后,药房临时负责人对李女士所购买眼药水进行回收,换取正规生产的润洁眼药水,并承诺对这一批药物进行彻查,若确认是药物问题,就将这批药品返回厂家,做好善后处理。

  据了解,该眼药水名称为福森润洁,由(香港)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监制,批准文号为卫消证字(2008)第0040号 。我国卫生部已于2005年5月出台相关文件来规范“消”字产品,文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专用于人体眼睛等特定部位的抗菌制剂,卫生行政部门不再纳入消毒产品进行受理、审批和监管。

  那么,开心人大药房售给李女士的产品究竟属不属药品,手续是否齐全?今天,记者再次来到开心人大药房了解情况,该店负责人称,药房已联络该产品厂商,厂商已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证实该产品属于保健品类。

  该药房负责人说:顾客反映的这润洁眼部护理液用后,开心人大药房领导特别重视,向厂家反馈信息后,厂家及时返回卫生部保健用品批准的文件及检验报告,确认该产品是合格的保健品,手续齐全,无质量问题。这润洁护理液包括咱们所有的眼药水顾客点完之后都会有一些不适,或者稍微有些疼痛感觉,但那都是数秒钟之后都会自动消失,请消费者以后可以放心使用。

  记者注意到,厂家提供的证明材料显示,该产品属于保健类药品,具有保健功效。

  卫生部在《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规定,保健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即适合特定的人群使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产品”;而药品是具有药品的基本特征,药品有剂量,疗程及用药注意事项的限制,并应该在医生的监督指导下使用,药品的目的是防治疾病,治病救人。消费者在购买时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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