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解读 » 正文
 

“医药分开”仅仅患者自主购药还不够

2015-11-13 10:19

      患者可凭处方自主到药店购药,到2017年看病药费占比降到30%;探索实行公立医院院长聘任制,试行院长年薪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昨日,东莞市卫计局对外公布了《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是东莞破除以药养医,降低医疗费用的重要砝码。《方案》提出,东莞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将继续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除外。同时,将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11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应该说,“以药养医”确实是当下医疗体制的重大弊端,作为医改方案,对于饱受公众诟病的“以药养医”现象当然不能回避。从这个角度来看,“患者可凭处方自主到药店购药”,当然不失为一个正确的方向。毕竟,当在哪儿买药这事儿,可以由患者说了算,无疑相当于断了医院通过“卖药”盈利的路子,更使得医生通过开处方来获取药品回扣的这条黑色链条没了可能。不过,假如认为“患者自主购药”,“以药养医”的弊端便药到病除的话,显然也有点过于乐观。

    真实的情形是,“医院药房”其实不过是“以药养医”链条上的一个小小环节罢了,作为医疗机构,其实并非只有“医院药房”这一个环节与卖药有关,某种程度上,医院药房甚至根本算不上是医院药品销售的最大窗口。相比医院药房,医院科室的诊疗用药,住院及手术患者的用药,其实才是医院药品销售的真正大头,也是“以药养医”、“药品回扣”的关键环节所在。可见,仅仅让患者自主选择在哪儿买药,显然并不能影响医院院内的治疗用药,更不会触动住院及手术用药的销售。患者不在“医院药房”开药,也并不妨碍公立医院继续“以药养医”。既然住院和手术用药还得由医生决定,由医院使用,这之中的“医药回扣”当然也就并未真正戒绝。

    不仅如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现象固然有利益诉求的心理在作祟,但财政对于公立医院的投入不足,公立医院需要自筹经费,自担成本,其实正是“以药养医”现象的源头所在。假如新医改方案中公立医院的成本来源、经费拨付依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话,就算是患者可以自由选择在哪儿买药了,“养医”的费用仍将难免以各种变通的形式转嫁到患者的头上。

    所以,仅仅是“患者自主购药”,尚未切中“以药养医”问题的七寸。相形之下,公立医院的成本和经费来源的明确,对于包括住院治疗用药在内的公立医院所有用药类别及价格的严格监管,以及医保作为药品买家对于药品定价的有效介入,显然应该成为破除以药养医不应绕过的议题。

 
 
 

站长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