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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廉价药相当紧缺 如何不绝廉价药理性回归路

2015-08-29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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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两会"期间,宁夏医科大学副校长戴秀英等全国政协委员在关于尽快解决市场上廉价药品短缺的提案中指出,通过对国内12个城市42家医院临床用药情况的调查显示,医院廉价药相当紧缺,缺口高达342种。西地兰、溴吡斯的明片等许多救命药、常用药赫然在列,其中,211种药的价格在30元以下,130种药在10元以下,而10元以下的短缺药中,5元以下的药品占了69%,3元以下的占42%。

  廉价药消失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然而,廉价药消失也并非价格一味降低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在此,提出一些可供改善廉价药状况的意见,让廉价药理性回归应该也是新医改要实现的目标。  

 

  招标?不招标?  

 

  在承认"以药养医"及医院、医生趋利性的现实条件下,一种药品要持续生存,必须至少满足3个条件:药企愿意推广(尚有利可图)、医生愿意处方或者医院愿意销售(尚有利益可拿)、患者接受(尚可治好病)。这3个条件中缺失了任何一条,产品都是销售不好的。当一种药品价格低到足够低,药企还可以在维持现有推广队伍生存的同时尚有薄利,医院及医生仍然可以获得少量利益,药品质量还没有下降,仍然可以治好病,就可以认为这样的价格是其生存的"临界价格"。一般来讲,临界价格的药品都是廉价药,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价格不低的药品。而临界价格的药品如果继续降价,要么企业不愿意生产,要么医生不愿意处方,要么质量下降不能治病,基本就是濒死状态。如果医疗机构大量充斥处于临界价格的药品,在医院趋利性仍然存在的情况下,社会还是可以保持和谐状态。

  由此,笔者建议具体的实施方式有两种:一是免于招标,自由销售;二是仍然要招标的话,则不再降价,只比较质量、品牌等非价格因素。在当前公立医院趋利环境下提出这样的因应性政策,其效力不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但也能在这个特殊的阶段保住廉价药,使其不至于因为过度招标、过度降价而提前结束生命。  

 

  打破公立医院垄断地位  

 

  无数行业的实践表明,垄断是造成产品高价的根本原因之一,最典型的例子是电信,在国家打破垄断之后,相关价格都逐年下滑,百姓享受着既好又剩的服务。公立医院改革也应该是这样。尤其是《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出台之后,打破垄断的趋势越发明显。民营资本、外国资本介入医疗卫生领域都是打破公立医院垄断的绝好方式,能直接助益解决看病贵,也能帮助环节看病难,国家应大力开发医疗卫生领域投资的政策壁垒,加快引进相关投资。

  "四个分开"仍然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主旋律,是彻底改变廉价药命运的治本之策,笔者期待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早点出成果,早点看见改革的曙光。  

 

  亦步亦趋实施"三控"  

 

  《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三控"政策表面上是一个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但由于国内药企营销模式的多样性,使其在实质上也成为几乎仅仅只针对国内药企的降价政策,而对外资背景药企没什么影响。尤其当该项政策盲目激进地突然全面推进,将深深伤害民族药企和大量低价药,不知道又有多少廉价药消失。

  因此,"三控"的实施应特别注意配合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有计划、有部署、循序渐进推进,不宜盲目激进,不宜为了政绩突然全面实施。

  "看病贵"难题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也不是某一个操作性较强的政策就可以改善的。十年的降价实践已经证明,单纯降低药价无法解决"看病贵"难题。同时,笔者期待相关医改各项工作能够按照实施的时间表逐步推进,不拖延,不变形,最终,"看病贵"还是会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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