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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英辉:应引导患者依法就医

2015-08-29 14:57

来源: 编辑:药交网
 
从医改启动之初,卫生部就在限制大医院扩张,但并没有因此限制了扩建的步伐,最根本原因在于大医院现有的规模难以满足患者需求。我们虽然也是按照不同级别构建医疗体系,但在这个环节中,我们还缺乏合理分流患者的机制,所以,我们在强调依法行医的时候,也不能忘记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有序就医。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徐英辉

  徐英辉,主任医师、教授,目前研究方向主要为脑肿瘤、神经再生。现任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中国医院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医院协会副秘书长、辽宁省医学会理事、辽宁省神经外科学会副主任委员、大连市伦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大连市神经外科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杂志》英文版特邀审稿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获得多项奖励,目前承担国家自然基金课题多项。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我在医疗战线上做管理已经10多年了,科研、教学、行政、党务我都分管过。据我了解,现在与医疗相关的法律已经上千条,我们每年都给医生开展这些常识的培训,但所有的内容都是强调“依法行医”,我们是不是也要谈谈什么是“依法就医”。

  建设中缺少合理引导

  从医改启动之初,卫生部就在限制大医院扩张,但并没有因此限制了扩建的步伐,最根本原因在于大医院现有的规模难以满足患者需求。我们虽然也是按照不同级别构建医疗体系,但在这个环节中,我们还缺乏合理分流患者的机制,所以,我们在强调依法行医的时候,也不能忘记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有序就医。

  很多欧美国家都有严格的分诊体系,如果患者不按照级别进行就诊,就无法获得应有的医疗保险赔偿。但在我国,医生没有权利拒绝就诊患者,故如何合理分流患者才是最应该解决的问题。大医院的本质是诊疗疑难病症,不是解决常见病、多发病,规范患者的就医行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医疗纠纷。

  我本人负责医院纠纷调节工作很多年了,记得当时的口号就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不行,绳之以法”。其实,自古以来,医生都是希望能给患者看好病,没有一位医生的初衷是伤害患者。但现阶段,有些患者已经将医生逼到了绝处,很多医生在接诊时不得不想着防患者一手。

  记得当初我在急诊部实习的时候,就经历了一次医闹。一名来就诊的患者不看病就想开药,按理说,医生没有见到患者是不能随便开药的,但为了避免医患纠纷,主任让我给这位患者开了药。我当时给他开了2盒,而患者一定要开4盒。过几天,这位患者又来医院要求开药,吸取上次的教训,我就直接给开了4盒,这位患者却说我把药开多了,是过度医疗,直接把我告到了院办。

  作为医生,有时对一些蛮横的患者感觉很难伺候,所以才有了急诊科医师需要发折叠凳的故事,目的就是为了防范医闹来闹事,能在开打之前逃走。我在接待医疗纠纷调节工作中碰到过形形色色的患者,有拿着《外科学》和《麻醉学》让我来解释的解放前的大学生,还有杀了十几年猪的屠夫,更有一些农村患者来了直接说要现金。我承认,随着医改的推进,这些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眼下的矛盾纠纷我们还是要应对。中国的医生真的很累,不仅要关注医疗的新进展,还要学习医疗保险、法律诉讼等知识。所以,同行将自己戏称为“两院院士”——不仅要出入医院,又要出入法院,根本很难全身心地投入到医疗工作中。

  面对现状恪守本分

  处理这么多年的医疗纠纷,从《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办法》的执行,再到《侵权责任法》的出台,我觉得,患者要维权真的很难。毕竟无理取闹的患者仅占少数,大多数医患纠纷是由于医疗服务不到位造成的。如果院方能“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信任,很多医疗纠纷都是能得到合理解决的。

  其实,绝大多数患者不愿意走司法程序:一方面时间太长;另一方面很多患者或家属根本不懂医学和法律常识。我也和高院、中院的很多法官探讨过,他们均表示最不愿意接医疗案件,费用标定额不高,但都是要命的事。另外,一名医生从医20多年也就是个主治大夫,而且也就能搞清一个学科的事,法官没有学过医疗,怎么判这种专业问题?

  所以我认为,对于医疗事故法律案件可以借鉴他国模式,由医疗专家组进行陪审解决专业问题,但这并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结果,我们希望医患之间能够和平相处,如果给患者救命的人都成为了敌人,谁还能实打实地为你救命。

  记得在解放初期,我国妇产科创始人王淑珍老师曾经照过两张相,一张是坐在椅子上,另一张是跪在椅子面前,最后合成为一张自己给自己下跪的照片,然后在照片的旁边写到“求人不如求己”。在我们不能改变目前体制的前提下,作为医务人员还是要恪守本分,从自身做起,遵循原则,提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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